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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45条新措施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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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4日下午于厦门举行的第十一届海峡论坛新闻发布会上,厦门市官方发布了《厦门市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的消息。

  今年5月,福建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随后,厦门既“着眼大局大势”,又“注重落实落细”,在“新、实、通、融”四个字上下功夫。

  从该《若干措施》可见,厦门就“提升厦台‘四通’,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造福台湾同胞,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深化文化交流,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国家的认知和感情”三方面内容出台了45条新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厦台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实现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具体包括,新设立台企可按大陆企业申请注册;支持金门高粱酒和马祖高粱酒扩大在厦门的销量,争取设立五通码头进境免税店,打造台湾商品集散中心;推动建设厦金通关合作试验区;推动在厦设立台商基金;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城市”建设;加快建设欧厝渔港对台渔业水产品集散交易中心等。

  在推进厦金通电、通气、通桥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推动通过海缆输电方式向金门通电,推动向金门供应液化天然气,推进开展厦金大桥建设的前期工作。

  在推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细落深方面,厦门拟建成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示范区。《若干措施》提出,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厦门居民购房同等待遇;支持厦门航空推出优惠举措,鼓励和便利台胞往来;推动台胞在厦使用台湾地区机动车驾驶证和便利换领大陆驾驶证;将在厦台胞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支持其根据个人意愿参保。

  《若干措施》也鼓励台湾人才来厦发展。具体为,继续选聘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对国企招聘的台湾人才实行薪酬单列;市属公办高校引进的台湾教师,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到15万元人民币,中小学和幼儿园引进台湾教师的薪酬待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厦门还鼓励台胞参与城市和基层治理,聘任台胞担任社区、村居规划师;推动聘请台胞担任市政顾问;支持台湾社工参与基层社会事务;支持台胞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对此,厦门市副市长韩景义表示,《若干措施》突出了五个方面的特点:推动厦台应通尽通,构建厦台共同生活圈,深化厦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打造台青就业创业第一家园,率先实现厦金之间通电、通气、通桥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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