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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在大陆台资企业可充分享受RCEP成员方关税及原产地规则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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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月12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月1日起正式生效。请问这将给在大陆的台胞台企带来哪些好处?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应询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一个现代、自由、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标志着当前世界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起航,成员之间贸易、投资等方面将实现高水平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复苏增长注入强劲动力。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贸易成本和商品价格将大幅降低,特别在石化、机械、纺织、农业等重点领域将更为明显。

  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可充分享受RCEP成员方关税及原产地规则优惠,打开更广阔市场。同时,大陆各项区域发展规划、支持企业融入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加快改革开放等各项红利叠加,将为台胞台企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提供更多发展机遇。我们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陆实现稳定、良好发展,欢迎更多台商台企来大陆投资兴业,欢迎更多台湾同胞来大陆追梦筑梦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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